為激發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增強向心力和凝聚力,促進公司各項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公司決定開展2021年年度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評選結果能夠真實客觀反映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的工作業績和員工的工作成果。
二、評選名額
(一)先進單位:**個。評選范圍為公司本部各部門和所屬各單位(先進個數占比為評選范圍的20%)。
(二)先進個人:****名。評選范圍為全體在職人員,優秀黨員與先進個人不重復評選。其中公司本部***名,******單位****名,******單位****名......(先進人數占比為職工總人數的10%)
三、評選條件
(一)先進單位條件
1.遵章守紀,圓滿完成工作任務且無違紀違規現象發生;
2.班子團結,員工互助,文明和諧,凝聚力強;
3.能與其他單位積極配合,并能較好地協助相關單位開展工作。
(二)先進個人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2.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4.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評選辦法
(一)先進單位由公司中層以上干部投票初選,公司班子根據票選情況研究后擬定;
(二)先進個人結合民主測評結果、主管領導建議由公司研究后擬定;
(三)對擬定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候選人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四)根據公示結果,最后確定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名單。
五、表彰獎勵
對先進單位授予獎牌并給予******元獎勵;對先進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萬元的獎勵。
七、附則
本方案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