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轄區內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秩序,重點解決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營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園周邊環境,根據《xx縣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開展全縣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易發特點和群眾反映的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實現學校食堂和校園周邊食品小作坊、食品店、餐飲店等單位的全面監控。通過集中整治,查處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取締一批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曝光一批違法違規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引導一批“四小”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小超市)規范生產經營,創建一批食品安全生產經營示范單位,進一步規范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凈化飲食消費環境,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實現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持證率達100%,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到100%,生產經營臺賬建立率達100%,“三無”食品清除率達到100%,過期變質食品清除率達到100%,食品案件查處率達到100%。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圍
(一)全縣范圍內所有中學、小學、幼兒園和托兒所等各級各類學校內的食堂及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門兩側及街道對面兩側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學校食堂、學校內部及校園周邊餐飲店。
1.查責任落實,看是否建立學校法定代表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為具體責任人的工作制度,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
2.查主體資格,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是否在食品經營(餐飲服務)許可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是否持續保持生產經營許可條件;
3.查進貨渠道,看是否建立進貨驗收臺帳,是否索證索票,進貨渠道是否正規,是否使用來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倉儲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對食品原料倉庫進行清查;
4.查衛生條件,看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是否整潔,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蠅、防蟲等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實;
5.查從業人員,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訓證明等;
6.查添加劑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是否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對食品添加劑實施"五專"管理(專店采購、專人負責、專柜保存、專用量具、專帳登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學校內部及校園周邊食品超市、商店。
1.查主體資格,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是否超范圍經營,是否持續保持經營許可條件;
2.查進貨票證,看食品經營者是否履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義務,是否妥善保管進貨憑證,要求經營者對監管中發現的風險隱患較大的熟食和面筋食品類的“一元食品”、“五毛食品”進行下架、退市;
3.查從業人員,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證明;
4.查經銷食品,看是否有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是否銷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裝標識,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虛假標示,是否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是否標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標明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裝食品,看在貯存位置、外包裝或容器上是否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x月~x月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分局要切實提高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認識,樹立為國家負責、為師生負責、為社會負責的觀念,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實行責任追究,制定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把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強化依法整治。要加大對學校食堂、小賣部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的監督抽檢頻度,加強對食品質量監控;對無證經營行為,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經營行為,直至取締。在整治行動中,既要嚴格執法,依法從嚴查處案件,對情節惡劣的一律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營造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高壓態勢,又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在執法過程中,要全面履行執法告知、說明理由等義務,把工作做細,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對情節輕微的,責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堅決糾正“重實體輕程序”、“重處罰輕糾正”等行為。
(三)完善監管機制。在做好全面排查和全力整改的同時,認真分析反思問題存在的原因,從源頭上研究完善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舉措,積極構建和完善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力爭從根本上杜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各分局于x月x日前將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縣局食品安全監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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